2)未能预测到后果的米勒。
20世纪40年代之前,当大面积虫害困扰农业生产时,人们曾经几乎束手无策,蝗虫、螟虫等已成为农业生产的大敌。瑞士化学家米勒(P.H.Muller,1899-1965)于1939年首次将DDT制成用以防治棉铃虫、蚊、蝇等的杀虫剂,并申请了专利。1942年正式投放市场。这种杀虫剂能够独死活者扑灭危害作物、果树、树木、仓储和环境中的昆虫等。
从40年代以来,全世界都广泛使用DDT。首先,这项发明贝立即用于战争,为预防昆虫传播的虫媒传染疾病尤其是用于控制疟疾和伤寒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让千万参战的军人免受了疾病的侵扰。接着,DDT被广泛用于农业。因为消除了病虫害,农业大幅度增收,50年代末全世界大约有500万人因此免于饿死。
米勒因为第一个合成了高效有机杀虫剂DDT,并广泛用于农业、畜牧业、林业和卫生保健事业,获得了1948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
令米勒始料未及的是,DDT的危害也逐渐显露出来。首先,昆虫体内产生了强大的耐药性,导致用量大幅度增加;第二,稳定高效曾被认为是优秀杀虫剂的一个特征,而正是这种特征导致农药残留,残留的农药进入生物体内逐渐富集后浓度增加产生毒性,结果是包括人在内的食物链动植物又受到了污染,大量动植物以及人类本身因此而死亡。
1973年1月1日,美国正式禁止使用DDT,中国也于1983年正式禁止使用。
5、科技伦理的理想原则:五个统一
从以上讨论可以得出,现代科学家对于因科技成果应用而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不应该回避而且也不可能回避,而应该采取积极影响和干预的态度,以保证科学成果的应用。
实际上,伦理行为包括手段和目的的“利己”与“害己”或者“利他”与“害他”的选择
[5]。对科学而言,所谓“利己”就是有利于科学、科学共同体的生存发展,所谓“利他”就是有利于科学以外的自然、国家政权、经济或者文化以及或它们关联的人类的发展。对科学家而,所谓“利己”就是有利于科学家自身及其研究课题、研究领域的生存和发展,所谓“利他”有利于科学家自身之外的科学领域、科学共同体以及相关联的社会环境的发展。
无论从手段还是目的来看,科学和科学家都应该坚持“利己”和“利他”的和谐统一。因此,我们设想一个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的时候应该遵循以下科技伦理的5项理想原则,尽管坚持这些原则是非常困难的。
1)利益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利益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研究首先是为人类谋福利的,把人类的利益作为评价和选择科技活动的准则。而这里的利益不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利益,而是全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人道主义原则要求任何科学研究要尊重、维护人的健康和生命,至少不危及和损害人类的生存、健康和安全。当利益主义与人道主义发生冲突时,科学家的选择是坚持不伤害原则:对明显的危及人道的科学问题不参与,对隐含的伦理问题提出警示。
2)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人本主义要求科学研究首先以人为中心进行,人类是自然界的主人,人类生存的目的主要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自然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研究把自然界的生物和人类等同对待,把人类的“善”、“尊重”和“公正”等基本伦理原则扩大到生物界,主张重新确定人在自然界的位置。当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发生冲突时,科学家必须坚持适度和谐原则:在保证人类生存的前提下,科学家必须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生物的破坏,对遭受破坏的生物进行及时的保护。
3)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统一。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但科学家是有国籍的。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是一国科学家的基本素质。爱国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研究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国际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当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利益一致时,科学家能够坦然从事科学研究。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科学家必须做出选择: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利益为代价,尤其是发达国家不能以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代价,强国不能以牺牲弱国的利益为代价。
4)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统一。科技伦理要正确反映和体现个体与集体之间的这种辩证关系,一方面要承认个体的意义与价值,充分尊重个体的利益和权利,特别是个体生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必须肯定集体的意义与价值,坚决维护集体的利益和权利。要因时因地地估量各种具体情况,调节它们之间的关系,尽量使二者能够兼顾。科技伦理强调和坚持的是为最大多数人服务的原则,既包括在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一致时的多数人,也包括当两者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少数服从多数的那些多数人。
5)现实主义和未来主义的统一。 现实主义者认为科学研究应该以人类目前的现状出发,首先是解决现实问题,未来主义要求科学研究要照顾到未来。现实主者义把人类目前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为未来是不可预测的。未来主义则强调这一代人应当关注下一代人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为代价。当现实主义和未来主义发生冲突时,科学家应该要坚持及时后补救原则:以现实的人类生存为第一要义,同时对破坏未来的种种后果提出预先的警示,并及时提供采取补救措施的技术路线。
注:
1、除特别注明书名外,各章的篇头语都转引自宋建林主编的《智慧的灵光—世界科学名家传世精品》一书,改革出版社,1999年。
2、例如,伦理涉及到人和自然,而道德只是涉及到人,也就是说伦理是一个包含道德、先于道德而存在的大概念,因此我们可以说生态伦理、太空伦理,但不能说生态道德、太空道德。
3、转引自罗伯特·容克《比一千个太阳还亮——原子科学家的故事》,原子能出版社,1991年。P199。
4、奥本海默著,胡新和译,《真知灼见——奥本海默自述》,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p179。
5、王海明在《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一书中把人的伦理行为根据手段和目的的利己、利他、害己、害他划分为16大类型:完全利己、为己利他、害己以利他、损人利己、为他利己、完全利他、自我牺牲、害他以利己、利己以害己、利他以害己、害人以害己、利己以害他、利他以害他、害己以害他、完全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