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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约翰壹书第三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3/13 16:16:09 [只看该作者]

约翰壹书第三章


记得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三12

或许把这段经文意译,会更能启发读经的人的思想。

你看天父爱的奇妙恩赐
赏赐给我们:
我们──人的犯罪的儿子,
得称为 神的儿子!

这光荣曾被黑暗的世界
隐蔽不为人知,
祂来──世人蒙然不知:
祂是 神永恒之子。

我们现在的地位是高的,
不过我们还要升高;
虽然我们将来如何,
非肉眼所能见。

我们知道当祂来时,
我们的灵魂将有祂光明的形像;
祂的一切荣耀将完全显示,
开放在我们的目前。

这样巨大的,圣善的希望,
不怕承受任何试炼;
使灵魂洁净,消除肉欲罪恶,
因为基督自己是纯洁无瑕。

约翰开始要求他的人记得他们的特权。他们得称为 神的儿女,就是他们的权利。只是名称,也有它的价值。屈梭多模(Chrysostom)在他的一篇讲章,怎样教养儿女中,劝告父母们以圣经上的名字,为他们儿女的名字,并且重复的讲述这圣经人物的事迹给他们听,希望他们长大后,作为人生的模范。基督徒有这样的特权,被称为 神的儿女。正如属于一个优异的学校,一个优异的联队,一个优异的教会,一个优异的家庭,常常激励人过优异的生活,有了属于 神家庭之名应当更能使人的足行在真道上,向上爬。

不过约翰指出,我们不只是称为 神的儿女;我们实在是 神的儿女。

在这里我们有可注意的地方。人之成为 神的儿女乃是出于 神的恩赐。按照天然的本性人是 神的创造物,然而出于 神的恩典他成为 神的儿女。在英文里有两个字,它们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但是其意义却有天渊之别。那两个字是paternity及fatherhood。前者是指生身之父;后者是指父子之情──一种亲密慈爱的关系。依照前者,众人都是 神的儿女;依照后者,只有那些接受 神恩典的人才是。

有二幅图画,一幅取自旧约,一幅取自新约,很适合也很鲜明的,显示这种关系。在旧约里,有立约的观念。以色列民是 神立约的百姓。那就是说, 神自己采取主动,与以色列民立约;祂独特的是他们的 神,他们独特的是祂的子民。与立约不可分的, 神给以色列民祂的律法,这立约的关系依赖遵行律法。

在新约里,有立为后嗣的观念(罗八14-17;林前一9;加三26,27;四6,7)。这里的观念基督徒藉着 神所实行的立嗣的行动,进入了祂的家。

所有人都是 神的儿女,因为他们的生命都是从祂而来。只有那些藉着 神主动的恩典的行动,全心以信心接受的,才能成为与 神有亲密慈爱关系的儿女。

问题即刻就来了:如果人成为基督徒以后,有这样大的尊荣,为甚么受到世界的轻视呢?这回答是他们所有的遭遇,只是像耶稣已经有的遭遇一样。祂来到世上,世界却不认祂是 神的儿子;世界喜欢世界自己的观念,拒绝祂的观念。任何人选择耶稣基督的道路,会受到相同的遭遇。

记得基督徒人生的可能性(三12)(续)

约翰既然开始提醒他的人,有关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他接着展开在他们面前,更大的真理,这只是这人生的开始。在这里,约翰看到了实在不可知的地方。基督徒的将来,这样的伟大,这样的荣耀,就是猜想也想不到的,也非言语所能表达。不过他到底也说了几件事。

(一)当基督在荣耀里显现的时候,我们必要像祂。在约翰的心里,一定存着古老的创造故事,人是依照 神的形像或式样造的(创一26)。这是 神的意愿;也是人的定数。我们只要在镜子里照一下,就会看到人离开这定数是多么的遥远。不过约翰相信在基督里,人最后会达到这定数,最后带有 神的形像与样式。这是约翰的信仰,只有藉着基督在一个人灵魂里的工作,才能达到 神要他达到完人的地步。

(二)当基督显现的时候,我们必得见祂的真体。灵魂高洁的人,他的目的是看见 神。灵修的目的是要看见 神。不过看见 神并不是满足理智上的要求,乃是要使我们更加像祂。这里有一种两极性。我们不能成为像 神除非我们看见祂;我们不能看见祂除非我们内心清洁,因为只有内心清洁的人,可以看见 神。(太五8)。要看见 神,我们需要只有祂能赐与的清洁。我并不是想只有神秘家才能看见 神。传说有一个贫穷单纯的人,常常往座堂里去祷告;他时常跪在十字架前祷告。有人注意他跪着带了虔敬祷告的态度,但是他的嘴唇从不移动,从来不像说甚么话。他就问,那人像这样的跪在那里,到底做甚么。那人回答说,‘我看着祂;祂看看我。’那是单纯的人在基督里见到了 神;他长久的凝视着耶稣基督,必会渐渐的像祂。

另外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的,约翰在这里所想的是基督第二次再来。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想法,或许我们不按照字面的想基督在荣耀中来临。不论怎样想法,我们每一个人总会有一天,要看见基督和祂的荣耀。在这里,我们受到五官及时间的限制,犹如幔幕阻住我们的视线一般,不过有一天这幔幕将要裂开。

到那天死亡封闭了这双肉眼,
也停止了心的颤动,
这分裂的幔幕显示给我
看见了你一切的荣耀。

其中是基督徒的希望,也是基督徒人生无垠的可能性。

洁净的责任(三3-8

约翰才说过,基督徒是行在看见 神的路上,并且必要像祂。没有其它的东西,比一个崇高的目标更好,去帮助他抵拒试探。一个小说家描写一个青年,拒绝他朋友的邀请耸动,去参加低级趣味的享乐。他的解释是有一天,有更好的东西为他留着,他必须准备自己去领受。一个知道在路的终点是 神的人,必会尽一生之力准备与祂相会。

这段经文是针对诺斯底派谬误的教师。我们已经看见他们有好些理由证明犯罪是可以的。他们说肉体是恶的,因此满足肉欲是无伤大雅,因为所做的是无关紧要的。他们说真正属灵的人受到灵的保护,他可以任意犯罪,不会受到损害。他们甚至说,真正的智慧者(诺斯底)有责任探测高峰,衡量深渊,这样他才可以真正的说,他知道了一切。在约翰回答的后面,有一种罪的分析。

他开始坚决表明他的主张,没有人能超越道德律。没有人可以说,他可以做某些事对他是安全的,不过对其他的人是危险的。正如勃鲁克所说:‘进步的鉴别是服从。’进步没有给人犯罪的权利;愈前进的人,愈经过品德的操练。约翰接着提示某些有关罪的基本真理。

(一)他告诉我们罪是甚么。这是明知过犯。罪是顺服自己,不顺服 神。

(二)他告诉我们罪做些甚么。罪废弃基督的工作。基督是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一切罪孽的(约一29)。犯罪是要把基督到世上来要毁灭的,使它死灰复燃。

(三)他告诉我们为甚么是罪。它来自没有住在基督里。我们不用想这只是为着有深的神秘经验的人的真理。这意思只是这样──只要我们记得耶稣继续的同在,我们就不会犯罪;当我们忘记了祂的同在,我们就跌在罪里。

(四)他告诉我们罪是从那里来的。罪是从魔鬼而来;魔鬼就是犯罪的人所依据的主义。这或许就是从起初的意义(第8节)我们犯罪因为我们想这会带给我们享乐;魔鬼的罪也就是这享乐主义。新约没有解释魔鬼和他的来源;不过新约有深的信念──这是普遍经验的事实──在世界里有一种与 神敌对的力量;犯罪是顺服这力量,不顺服 神。

(五)他告诉我们怎样克服罪,罪被制服是因为耶稣基督破坏了魔鬼的工作。新约常常详论基督面对并且得胜罪恶的势力(太十二25-29;路十18;西二15;彼前三22;约十二31)。祂已经破坏了罪恶的势力;藉着祂的帮助,这胜利也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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