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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罗马书第十四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6 17:18:57 [只看该作者]

罗马书第十四章


尊重踌蹰的人(十四1)

在这一章里,保罗所论的是在罗马教会中,当地的问题,但这也是教会继教会面对并冀求解决的问题。在罗马的教会中,很明显的,有二种不同的思想路线。有的:他们相信在基督的自由中,一切旧的宗教禁令已经消除了;他们相信旧的有关食物现在已经不合时宜了;他们相信基督教并不需要遵守特别的日子或节期。保罗很清楚的说,这是基督教信仰的观点。不过在另一方面,有的人踌躇不定。他们相信吃肉类是不可以的;他们相信必须严格的遵守安息日。保罗称这些极端踌躇的人为‘信心软弱的人’。他作这样的称呼,有甚么意义呢?

这种人是信心软弱的,有二个理由。

(一)他还没有发现基督徒自由的意义;他在心里还是一个律法主义者,并视基督教是一个律法和条文的宗教。

(二)他还没有从善工的信仰上获得解放。在他心里,他相信藉着他行某些事,不行某些事,得 神的青睐。基本上,他还想藉自己的善工,与 神和好,还没有接受恩典的道理,还是想他为 神所做的,没有想 神为他所做的。

保罗吩咐比较刚强的弟兄要欢迎这样的人,不可用继续不断的批评去围攻他。

这问题不只是在保罗的日子有。到今天,在教会里也有两种观念。有的比较自由开放的,有许多事认为没有损害的,有好多无害的娱乐在教会中进行,也没有关系。有的采取此较狭窄的观点,有好多比较自由的人认为无害的,在他们看来,却有极大的损害。

保罗乃与较广观点的人表示同情;不过,同时,他说如果有软弱的弟兄来到教会,必须以弟兄的爱接受他。如果我们面对任何采取较狭窄观点的人,我们必须避免三种态度。

(一)我们必须避免激动。不耐烦的不快对于这种人是无补于事的。我们之间虽然有很大的距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对方的观点,并且尽量的追求去了解它。

(二)我们必须避免揶揄。没有人,在他认为宝贵的遭受讥笑时,不受到创伤的。讥笑另外一人的信仰,不是一件小罪。它们或许似乎只是成见,而不是信仰,但是没有人有权去讥笑有人认为是神圣的。无论怎样,讥笑永远不会改变人采取较广的观点;它只能使他后退,更坚决不移握住他的主张。

(三)我们必须避免篾视。这完全是一种错误,把观点比较狭隘的人认为是老式的愚夫,轻视他的观点。一个人的观点属于他自己的;我们必须加以尊重。站在我们的立场上,我们不能赢得他;除非我们先尊重他的立场。在一切对待我们周围的人的态度中,没有比蔑视更不像基督徒。

在我没有往下讨论以前,我们应当注意,这一节经文有另一种完全可能的译法。‘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是不要即刻引入讨论引起疑惑的事。’有的人,信仰很是坚强,不论怎样辩论提问,总不能摇动。有的人,信仰却是简单脆弱,受不了机智辩论的搅扰。

我们自己的一个时代,太爱为讨论而讨论。基督教给人一种致命的印象,其内容空洞,只是一系列在争论之中的问题。哲斯脱敦(G. K. Chesterton)说:‘我们已经得到所能找到的一切问题。现在停止寻找问题的时候已经到了。现在应当开始寻找答案。’哥德(Goethe)说,‘请告诉我你所确知的。我自己所有的怀疑,已经太够了。’有一条很好的规律,可为讨论行进中的借镜。即使讨论混乱,或是讨论的问题没有实在答案,应当用确凿肯定的话加以结束。或许有许多问题,留着不能解决,不过总有几件不可摇动确实的事。

在这里很肯定的,在罗马的教会里,有一种争执之点。有的人没有任何有关食物的法律,或宗教上的禁止,他们甚么东西都吃;有的人受良心的驱使,不食肉类,只食蔬菜。在古代的社会里,有许多的宗教及教派,严格的遵守食物的律法。犹太人自己就是这样。在利未记十一章里,记载着可食及不可食的动物。犹太人最严格的宗派之一是爱色泥派。他们有一种集体聚餐,必先沐浴,穿上特别衣服,食物由祭司特别预备,不然不食。毕他哥拉派的人有他特殊的食物律法。毕他哥拉教导人说,人的灵魂,乃是堕落的神明,被关住在躯壳内,好似坟墓一般。他相信投胎的说法。灵魂不停的以轮回的方式,投胎住在人,动物,或是植物中。要脱离这轮回,他必须藉着绝对的纯洁及自我的操练。这种操练包括静修,专研,自省,不食一切肉类。在基督教的团体里,也有遵守特别食物的律法及禁止的事。


容忍别人的意见(十四2-4)

今天也有相似的问题。在教会里,有一般狭窄保守的人,另有一般此较自由开明的人。保罗毫无错误的指出像这样的情况带来的危险。几乎一定的,此较自由一派的人要轻视此较狭窄一派的人踌躇不敢去做的事;更确定的,此较狭窄一派的人要非难的判断他们相信那些自由派的人松弛的事。在今天的教会里,这种情况的实在与危险与保罗的时代完全一样。

为了应付这问题,保罗定下了一条重要的原则。没有人有权论断别人的仆人。仆人只是向他的主人负责。众人都是 神的仆人。因此我们不可以批评他们,更不可定他们的罪。这权柄只属于 神。我们不能批断人的站住或跌倒,只有 神。保罗继续的说,如果一个人能忠诚的按他的原则而活,在他看来, 神能使他站住。

许多教会分裂为二,因为比较自由的人怒目卑视一般认为固执不化的保守派人:比较严正保守的人非难那些认为他们有权做那些保守的人以为不可的事。我们不可以互相定罪。克伦威尔(Cromwell)对当时刚硬的苏格兰人说:‘我以基督的心劝你们,请你们思想,或许可能你们是错误的。’我们必须从教会的团契中,驱除非难与轻视。我们必须让 神去审判,我们只是追求同情与了解。


殊途同归(十四5-6)

保罗提出另外的一点,为较狭窄的与较自由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较狭窄的人很是注意遵守一特别的日子。这正是犹太人的一个特点。保罗不止一次,忧虑到有人会把遵守日子成为一种偶像。他写给加拉太人:‘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四10,11)。他写给歌罗西人:‘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6,17)。犹太人把安息日作为暴君,在他周围订立各种规则与禁令。保罗无意于除去主的日子──保罗毫无此意。不过他怕养成一种态度,认为基督教只是遵守一个特别的日子。

基督教有很多,很多超越遵守主日的礼仪。史兰色(Mary Slessor)有三年孤单的住在丛林中。因为没有日历,常把日子混乱。‘有一次她发现在星期一做礼拜,再一次在星期日他发现在屋顶上敲敲打打,以为是星期一。’没有人会说史兰色的礼拜是无效的,因为这是礼拜一;也没有人会说史兰色犯了诫命,因为她在星期日做工。保罗从不否认主日是宝贵的日子,不过他同样的坚决主张不要把那日子成为一个暴君,更不可以成为一个偶像。我们所崇拜的不是那日子;我们所崇拜的乃是一切日子的主。

尽管如此,保罗请求较狭窄及较自由的人要相互抱着同情的态度。他的观点是他们所行的尽管不同,他们的目的却是一样。他们对于日子态度有所不同,不过两者相信他们都是为主;当他们坐下来吃扳,有的吃肉,有的不吃,但是两者都说感谢 神的话。我们都当记得这一切。我要从格拉斯哥往伦敦去,我可以采用好几条路线。事实上,我可以不经过另外一人所经过的一哩半哩路。这是保罗的要求;我们同一的目的,应当把我们联合起来;不应当因着所行的不同,把我们分裂。

不过他坚持一件事。一个人不论他所选择的路线为何,必须在他心里,有完全的信念。他的行动并不是由于惯例,更不是由于迷信,乃是完全出于信念。他行事,不可以只是因为人那么说,也不可以因为宗教半迷信的禁令;他行事,乃是经过思考,达到这样的信念,至少对他说来,他这样的去做,是对的。

保罗又另外加上一件事──没有人可以把他自己本人所实行的事,作为一切其它的人,普遍的标准。这是教会中最容易犯的通病。人往往会这样想,他崇拜的方式,是唯一的方式。格洛佛在有一处引用剑桥的一句名言:‘你手所做的任何事,都当尽力而为──不过记住有的人会和你有不同的想法。’很好,我们当记得,在许多事上,这是一种责任,有我们自己的信念;不过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责任,让人家有他们的信念,不以他们为罪人及为社会所不齿的人。


孤独的不可能(十四7-9)

保罗写下了一件重大的事实,在自然界中,没有一个生命是孤独而活的。在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完全离群独居的人。事实上,这是一件两重的真理。狄克逊(Macneile Dixon)说,‘人与神有关,也与人有关。’没有人能解脱他与人,或与 神的关系。

一个人有三方面不能脱离与人的关系。

(一)他不能脱离过去。没有一个人,他的自己完全凭借己方而造成的。悠力息斯(Ulysses)说,‘我乃是与我一切遭遇的人的一部份。’人接受传统。他是先辈所留下来的一切所造成的混合物。当然他自己也参与一些在此混合物中,但是他不能赤手空拳,从无开始。是祸也好,是福也好,他从过去的开始。看不见的如云彩般的见证人不只是环绕在他周围,并且住在他里面。他不能脱离由其所出的原祖,也不能抛弃由其所凿成的原石。

(二)他不能脱离现在。我们现有的文化,使人类日益接近。人所行的不只是影响自己,也影响别人。人有庞大的力量,藉着他的行为,使人快乐,也能使人痛苦;更重要的,他有庞大的力量,使人为善,也能使人为恶。每一个人都会发出一种影响力,有的帮助人行高尚的道路,有的却帮助人行卑贱的道路。每一人的行为多少能对他人带来所当有的果效。一个人的生活与其它人的结集在一起,他没有方法可以逃避。

(三)他不能脱离将来。一个人怎样接受生命,他也照样把生命传递下去。他传给他的儿女承受肉体的生命,以及灵性的品德。他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独立的个体;他乃是锁炼上的一环。有一个人请到一个青年,他的生活很是随便。他开始研究生物学。在显微镜下,观察某些活的小东西。他在短短的时间内,看到它们的生生死死,并把生命传继下去。他从看显微镜的座位上,跳起来说,‘现在我知道了。我是锁炼上的一环。我不可再随便了。我不再做软弱的一环了。’这是一种可怕的责任,我们在世界上留下一些我们自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却能影响别人。罪不怎么可怕,如果它只是祸及他个人自己。罪的可怕是在世界上开始新的一系列的罪恶。

一个人更不能脱离他与耶稣基督的关系。

(一)在今世,基督常与我们同在。我们不用说,我们的生活,应当似祂看见我们一样;祂是看见我们的。一切生活,祂都看见。一个人不能逃避这一位复活的基督,好像他要逃避他自己的影子一样。没有地方,他可以留下基督,他所做的一切事,没有一件不为所见。

(二)就是死也不能离开基督。在这世界上基督的同在不是我们目之所能见;在下一世界里,我们要目睹祂的同在。死亡并非消声灭迹而生的隔离;它乃是引入面对基督的门户。

没有人可以追随孤独的政策。他与人,与基督结合在一起,无论时间或永恒,都不能分开。没有一个人能只是为自己活,为自己死。


人都在审判之下(十四10-12)

我们无权可以论断人的基本理由是我们都是在论断之下的人。人类基要的本质是:我们不是审判官,我们都是受审判的人。保罗引用赛四五23证明此点。

这一个思想任何犹太人都会同意。有一句拉比所说的话:‘你不要让你的幻想使你安心,坟墓乃是一个避难所;因为你必然成形,你必然诞生,你必然生活,你必然死亡,你必然在万君之君,至圣的 神面前算账。’只有一位有权审判──他就是 神;站在 神台前受审判的无权审判人──他也是在 神台前受审的。

就在此以前,保罗想孤独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不过有一种状况,人是孤独的,那就是站在 神的审判座前。往昔,在罗马共和国时代,在神堂远处,公所的一角;有裁判处,市长在那里,执行律法。在保罗书写书信的时候,罗马律法规定,审判的地方必须在一个以上。因此在巿集中,公所周围的柱廊,有官吏执行审判。罗马人对于一个人站在审判官的审判台前,知道得很清楚的。

这是每一个人必须遭遇的事。他必须单独的面对审判。在这世界上,有的时候因着别人,得到好处。有许多青年因着父母,豁免刑罚;有的丈夫因着妻子孩童特别得蒙怜悯,减轻发落;不过在 神面前,他单独的受到审判。有的时候,一个大伟人死了,他的棺木置放在哀悼的群众之前,上面盖了他以前获得的学位衣袍,或国家荣耀的勋章。这些东西,他都不能带了同主。我们赤裸的到这世界上来,也赤裸的离开世界。我们,我们的灵魂孤零零的,站在 神面前;我们不能带甚么,只有我们一生所构成的自己。

不过这并不是整个的真理。我们并不孤独的站在 神的审判座前,因为有耶稣基督和我们站在一起。我们并不需要剥去一切,我们可以穿上主的成就。勃鲁克斯(Collin Brooks)是一位作者及新闻记者。在他所着的一本书中说:‘或许 神会比我们所想的更仁慈。如果祂不能说,“做得好!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或许祂至终会说,“不要忧虑,我那又不良善又不忠的仆人;我并不是完全的不喜欢你。”’这是一个人用怪诞的方法来说明他的信仰;不过中间倒也有些道理。 神并不一味的不喜欢我们;我们是罪人,为着耶稣基督的缘故,祂爱我们。真的,我们那赤裸孤独的灵魂,必须站在 神的审判座前;不过,如果我们生活时与基督在一起,死后也必与祂站在一起,在 神面前,祂要为我们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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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罗马书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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