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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约翰福音第十三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12/29 17:18:44 [只看该作者]

约翰福音第十三章


忠诚服事(Ⅰ)(十三1-17

我们要从好几方面来研究本段经文,但首先我们要从整体来看这一件事。

在福音书所记载的事迹当中,很少像本段经文这样把耶稣的性格显明出来,表现出他那完全的爱。我们见到耶稣所做的,正好和我们想象中他的性格、他的举止相符。

(一)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他知道受苦的时刻到了;同时知道得荣耀的时刻也近了。这种意识很可能使他的心里充满了骄傲。然而即使知道权力和荣耀都属于他,还是谦卑地为门徒洗脚。在原可能极骄傲的时刻,他卸有最谦卑的表现。爱永远是像这样。比方说,某人患病,那爱他的人极乐意为他代劳作一切事,因为爱原就是这样。有些人自认他们很尊贵,不能做卑微的工作;自认高贵得不能作低贱的事。耶稣决不是如此。他知道他是万有之主,然而他还为门徒洗脚。

(二)耶稣知道自己是从 神出来的,又要归到 神那里去。他的心里可能对人类和这世上的事,抱着轻视的态度。也许想到他已完成了这世上的工作,现在正要归到 神那里去。就在这个越接近 神的时候,耶稣越发表现出他服事人的深度和极限。在筵席上为宾客洗脚,这是仆人的工作。拉比的门徒习惯上都要为拉比代劳,为他们做许多个人的事,可是拉比却不曾梦想别人来替他洗脚。耶稣的奇妙就在于他越接近 神时,与人分离得越远,却比以往更亲近世人。

我们可以确定,只有与 神更亲近的人,才表现出他更接近人。格洛弗(T. R. Glover)提到有些聪明的知识分子说:“他们以为很敬虔,其实他们不过是吹毛求疵的。”有关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的传奇说,他是个贵族,在年轻时非常富裕;所有的东西都是用最好的;然而他讨厌安逸的生活,心灵里总览得没有平安。有一天他独自骑马,行经城外时看到一个麻疯病患者,全身都已溃烂,看起来真是可怕。若按圣弗朗西斯惯有的吹毛求疵的个性,面对这个丑恶的可怜人,他会怕得畏缩不前。然而在他心里有一股力量推动他;便自马背上跳下来伸开双臂拥抱那个麻疯病人;经他一抱,那个病人竟露出了耶稣的像貌。因此我们知道,凡越接近苦难中的人,就越接近 神。

(三)耶稣也知道这一点。他深知被人出卖的时刻到了。按理说他知道别人会这样待他,心里一定会痛苦、怨恨;可是他却表现出更大的爱心。令我们惊奇的是,人越伤害耶稣,耶稣却更爱他们。人恨恶不对的事,受人伤害或侮辱时感到痛苦,这原是很自然的反应;然而耶稣却不是这样,面对最大的伤害和最深的背叛,他反而以最谦卑,最有爱心的态度来对待人。

忠诚服事(Ⅱ)(十三1-17)(续)

这一件事的背景约翰完全没有提到。如果我们参阅路加福音对最后晚餐的记载,就会注意到一句很可悲的话:“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那一个可算为大”(路廿二24)。十字架已摆在前面,门徒还在为地位和声望起争执。

也许正是门徒争大的言论,促使耶稣为他们洗脚。巴勒斯坦的路并没有铺上柏油,因此是很脏的。在干旱的日子,路上的灰麈有数寸之厚,遇上下雨天则又泥泞不堪。当时的人都是穿着一种由一个鞋底和几根带子系着的便鞋。这种鞋子既不能防灰麈,也不能防泥巴。因此每一户人家,都会在门口摆着大水缸;仆人随时为来访的宾客洗脚、擦脚。在耶稣这个小团体里头,并没有谁是仆人。因此仆人的工作就得由大家轮流担任。正因为如此,他们在一起吃最后的晚餐时,开始为身分地位起了争执,没有人愿意担任为人洗脚的工作;结果耶稣以既生动又富戏剧性的行动为门徒洗脚,作这没有人愿意作的事。

耶稣作了别人不愿意作的事。然后说:“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么?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知道学生不能大于老师,仆人也不能大于主人。我既然这样作了,你们也当照样去作,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知道彼此应该怎样行。”

这使我们想起,教会里往往因为某一个人得不到他想要的地位,就产生问题。甚至常常有教会中居领导地位的人,由于没有得到他们的职务所应得的地位,而有被人冒犯的感觉。耶稣的这个教训指出,世上伟大的标准只有一个,亦即是做服事工作的伟大。世上有许多人,在他们应该跪在同胞手足面前时,竟高高在上。在人生的每一层面,由于人竞争崇高的地位,不愿意屈居次要地位的心理,而使得好好的工作计划无法推动。一名球员在一场球赛中被漏掉,就拒绝再参加任何球赛。一位胸怀大志的政客未被托付以他自认应该担任的职位,就不肯接受较次的职位。一个圣歌队队员没有获得独唱的机会,就不肯再参加圣歌队。在任何社会我们都能看到,某人受到无心的轻蔑,不是大发雷霆,就是事后好几天都郁郁不乐。我们若只想到本身的尊严、声望、和权利、就让我们看看人子,腰间系着毛巾跪着替门徒洗脚的这一幕吧。

耶稣有君王的身分,却很谦卑;他在世人当中既是仆人也是君王。汉琪(Donald Hankey)在亲爱的陆军上尉(The Beloved Captain)一书,有一段描写这位陆军上尉怎样在旅次行军之后,照顾他的弟兄。“我们都知道他是我们的长官──在各方面都比我们强,是他同僚中的一位‘绅士’,我倒觉得奇怪为甚么他那么谦卑却不失去尊严。如果谦卑这个字适用于他的话,我敢说他是一个谦卑的人。他关心我们身上的任何事。比方说,我们若开拔作旅次行军,起初脚都会发酸起水泡,可是你会觉得他把别人的脚当作是自己的。在每次行军过后,他都照例检查大家的脚。虽然这是例行公事,但他可很认真,绝不当作一项例行公事。他走进寝室,如果发现谁的脚发酸,就跪在地上,像医生一样的细心检查那人的脚。然后指示随行的士官赶紧施药救治。如果发现水泡,他就亲自用消过毒的针代为刺破,免得细菌进入人体。他这样做并不是虚情假意;不是故意让人留下深刻印象。他只是觉得我们的脚极其重要,而我们都不大会照顾自己,因此他认为最好是亲自检查我们的脚。在我们看来,他这样作真像是宗教的行为,因为他怀着基督的精神,我们也更爱他,更敬重他。”令人惊奇的是,像耶稣那样蹲在门徒面前的人──结果竟被人尊为君王,而人们对他的怀念是永远不会磨灭的。

基本的洗(十三1-17)(续)

我们已经知道约翰福音的记载都含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面的;另一个是里面的。无疑地,本段记载也有第二个含义。在表面上,我们看见这是一个教人谦卑的功课。然而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这是一段十分难解的经文。起初彼得不容耶稣洗他的脚。耶稣告诉他除非他接受洗脚,否则他就与主无分了。后来彼得要求不但是脚,连头和手也要洗。耶稣回答:“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这是一句难明的句子,同时也含有弦外之音。

耶稣的洗,无疑是与洗礼有关。“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

耶稣的意思是指:一般人在参加筵席之前,总是先洗好澡,所以他们来到主人的家,就不用再洗澡;最多只要把脚洗一洗就行了。所以,洗脚乃是到人家家里作客,在登堂入室之前的礼节。也可称为入室的洗礼。耶稣像是对彼得说:“你要求我替你洗澡,洗澡是你自己能做的,不用我代劳,你现在所需要的乃是那象征你进入信仰之家的洗。”这又说明了另一件事。彼得起初不肯让主洗他的脚。耶稣说,如果这样的话,他就与主无分了。耶稣像是对他说:“彼得,你是不是骄傲而不让我为你洗脚!你若是骄傲的话,就会失去一切福分。”

不论是古今的教会,洗礼仍然是入教的一个方式;洗礼也可以称为入会的洗礼。然而这不是说,没受过洗礼的人就不能得救;而是说一个人若能接受洗礼,他却骄傲得不肯从这个门进来,那么骄傲就把他关在信仰的家庭之外。

现在的情形不同了。初代教会只有成年男女接受洗礼,因为他们直接从异教进入基督教。今天有许多的教会也容许孩童受洗。但在这一段经文,耶稣把这基本的洗当作进入教会的表象,并告诉我们说,一个人不可骄傲得不肯受洗。

不忠之耻与忠贞之荣(十三18-20

本段经文强调三件事。

(一)本段经文对犹大不忠的残酷行径,可谓描述得十分生动,以致东方人读这一段记载莫不对他恨之入骨。耶稣曾引述诗篇的一句经文:“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依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诗四十一9)。东方人认为跟一个人一道吃饭是一种友谊的象征,也是忠贞的表现。撒母耳记下九章七及十三节记载,米非波设是扫罗的孙子,大卫原可除灭他,结果反倒常常和他同席吃饭,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列王纪上十八章十九节说,事奉巴力的先知和事奉亚舍拉的先知,都是耶洗别所供养的。一个人誓言效忠某人并在某人那里吃饭,结果竟叛逆他,这是最令人痛心的事。诗人认为背叛朋友乃是最令人伤心的事。“原来不是仇敌辱我,若是仇敌,还可忍耐;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狂大,若是恨我的人,就必躲避他。不料是你,你原与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我们素常彼此谈论,以为甘甜,我们与群众在 神的殿中同行”(诗五十五12-14)。

朋友变节背叛乃是世上最可耻,最残酷的事。耶稣说:“他用脚踢我”,心实在是令人心碎的一句话,本来用以形容“残酷的暴行”。经文中并没有愤怒的意思,只是忧愁而已;耶稣对犹大的最后规劝,只是表现他内心的伤痛。

(二)本段经文也强调这幕悲剧是在 神的旨意之中,所以耶稣完全的,没有质问原由的接受 神的安排。正如圣经所记载,救世的工作会使 神心碎。耶稣知道 神的救世计划,他知道所必须付上的代价,也诚心愿意付上。他不希望门徒误解他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捉,而无法逃逸。他不是被动的受到杀害;而是主动的从容就义。虽然目前门徒看不出,也不明白;但他希望有一天他们回顾起来,就记得主所说的话,也了解这话的意思。

(三)本段经文强调不忠的耻辱,同时也强调忠贞的荣耀。有一天,这一群门徒要把耶稣的信息传给世人。他们若这样做,就等于作了 神的代表。一位大使或外交官员在外面,并不是代表自己或只具个人的资格。他乃是代表国家,带着国家的尊贵与荣耀。他乃是代表国家说话;尊重他,就是尊重他所代表的国家;欢迎他,就是欢迎那位差派他的统治者。忠诚的基督徒的荣耀和使命就是在世上代表耶稣基督。代表基督说话;代表基督行动。在我们手中享有永恒的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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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约翰福音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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