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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约翰福音第十二章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12/29 17:15:22 [只看该作者]

约翰福音第十二章


高度的爱(Ⅰ)(十二1-8

有些学者认为约翰福音的部分经文次序颠倒。另有人怀疑这一章的次序也有问题。像摩法特就指出,本章的排列次序,应依序为十九至廿九节;一至十八节;卅节,卅一节至四十二节。为了便于研读,我们仍然按照圣经(编按:作者指A.V.反R.S.V.版本)的排法,不过读者若接上述的排法研读就更清楚了。

耶稣快要接近人生旅程的尾声。他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是最高勇气的表现,因为当局已把他当作罪犯看待(见约十一57)。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人太多,因此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在城里找到过夜的地方,而伯大尼是耶路撒冷域外的一个小镇,是朝拜者寄宿的好去处。

耶稣到了伯大尼,有人为他准备饭食。这大概是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家,因为马大若不是在自己家接待耶稣,还会在谁家呢?马利亚一时大发爱心。她有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约翰福音和马可福音都用同一个形容词pistikos(可十四3)。奇怪得很,没有人真正了解这个字的意思。大约有四种可能。此字可能与Pistos这个形容词有关,意思是信实的、可靠的,也可以解作纯正的。此字可能与动词pinein有关,意思是喝,因此可作液体解。此字也可能是商品的名字,可以直译pistic nard。此字也可能与一个意谓pistachio nut的字有关,是从一种特殊的植物提炼出来的香料。但无论如何,这是一种极贵重的香膏。马利亚用它来抹耶稣的脚。犹大很不高兴马利亚这样做,认为这是一种浪费。耶稣说若要赒济穷人,任何时候都能做,然而若不趁现在膏抹他,将来是不可能再有这样的机会。犹大这才无话可说。

这里有几位人物的描写。

(一)马大忙着准备饭食招待客人,她是一个讲求实际的女人;惟一能够表现她对耶稣的爱,就是藉着双手的侍奉。马大永远是尽其所能的待人。许多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就是受到家里某一个人的关心、照顾的激励和安慰。在饭食上服事耶稣,就和在公众的讲台上或在众人面前所表现的生活见证上服事耶稣是一样的。

(二)再让我们看马利亚。马利亚爱耶稣是绝无问题的。我们从她的行动上看出三件与爱有关的事。

(1)我们看见她的爱是极珍贵的。马利亚拿出她最珍贵的东西,用在耶稣的身上。我们爱一个人,如果还计算所付上的代价的话,根本算不得是爱。真正的爱是尽其所有的都给对方,还因为未能给得更多而感到遗憾。短篇小说之王奥亨利(O. Henry)在贤士的礼物(The Gift of the Magi)这篇感人的小说里,提到一对美国夫妇黛拉和金姆(Della and Jim),虽然贫苦却彼此相爱。他们都有一样特殊的宝贝。黛拉的秀发是她的荣耀,如果让它散披在肩上,等于是一件长袍。金坶有一个金表是他父亲传给他的宝物,就在圣诞节的前夕,黛拉手上只有一元八角七分,根本买不到礼物送给丈夫,所以她出去把一头秀发卖了廿元。为金姆买了一条白金表炼。那天晚上金姆回来发现黛拉的秀发剪短了,使他大为惊愕。他并不是不喜欢她或爱她的程度减低了;事实上她剪了头发使她比先前更显得俏丽。最后,他才把礼物拿出来送给她;那是一只龟甲制成的昂贵梳子,边上还镶着宝石,金姆卖掉了金表为妻子的秀发买了这样的礼物。他们各把最珍贵的东西全都给了对方。真正的爱就应该是这样。

(2)我们看到爱所表现出来的谦卑。用膏抹一个人的头发是一个尊荣的记号。诗人说:“你用油膏了我的头”(诗廿三5)。然而马利亚不敢抬头望耶稣的头;她只抹了耶稣的脚。马利亚一心想给耶稣一项尊荣;不过她始终觉得自己不配这样做。

(3)我们看到爱使人完全忘掉了自己。马利亚用头发来擦耶稣的脚。巴勒斯坦的良家妇女都不愿意松散着头发就出现在大众面前。女子自结婚之日开始,就必须把头发系起来,以后不得再松散着头发在大庭广众出现。松散着头发是风尘女郎的记号。然而马利亚根本就没想到这一点。两个人真诚相爱的时候,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可能手挽着手在拥挤的街道上漫步而不顾别人怎样想。许多人故意表现基督教给人看,他们很注意别人用甚么样的眼光看他们。然而马利亚深受耶稣,她不在乎别人对她的想法。

本段经文还提到爱的另一面意义。约翰福音说:“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我们知道约翰所说的话往往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面的,一个是里面的。许多教父和学者已经在这段记载看见这两个意思。他们把这句话解作全体教会都充满了马利亚的善行的甜美回忆。一件可爱的行为成为全世界的财富、平添了人生的美感,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高度的爱(Ⅱ)(十二1-8)(续)

(三)至于犹大,也有三件事值得一提。

(1)我们看到耶稣对犹大的信任。早在约翰福音六章七十至七十一节,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明知门徒中间有一个人会出卖他。耶稣让犹大当门徒的司库,希望藉此来感化他,让他生出荣誉感。耶稣好像对他说:“犹大,这里有一件差事给你做。这也证明我需要你,愿意用你。”虽然犹大使耶稣失望,不过却暗示我们,对于一个步入歧途的人,我们应该信任他,而不是投以怀疑的眼光;我们应该尽量往最好的方面看他,而不是往最坏的方面看他。

(2)我们看到了一个试探的原则。如果犹大没有理财的才干,耶稣决不会叫他当司库。魏斯科(Westcott)在其释义里说:“一个人的专长在那里,试探也在那里。”假使一个人长于理财,他的试探就是把金钱当作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假使一个人经常居于崇高的地位,那么他的试探就是争取声望。一个人的恩赐在那里着,他的试探也在那里。犹大有理财的恩赐,结果他变得很爱钱,先是偷钱,接着又为了钱出卖师友。钦定版圣经说,他带着钱囊。动词是bastazein,这个字不但是指带着,也有窃取的意思。正如英文的lift,也有偷窃的意思,如专偷商品的人(a shop-lifter)。犹大不但带着钱囊,他也常取其中所存的。他的恩赐竟成为了他的试探。

(3)我们看到一个人的想法如何被人曲解。犹大看到马利亚做了一件最崇高的行为,可是他却她浪费。他是一个不光明的人,所以想法也不光明。人心里怎么想,就产生甚么样的观点。他所想的也是根据所着眼的角度。如果我们喜欢一个人,便很少发现他所做的有甚么不对的地方。如果我们讨厌一个人,即使他做出最好的行为也会遭我们误解。一个曲解的心,看任何事都是曲解的。如果我们对某些人变得很挑剔,最好先停下来检讨一下自己,不要尽是批评别人。

末了,还有一项重要的人生真理。有些事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做;有些事若不把握机会,将来就不可能再做。有时我们想做一件慷慨大力的善事,却想留待明天才做;后来因行善的动机消失,就不再去行善了。人生确实很难说,有时我们想向人说些感谢、赞美或爱心的话,但没有立刻说,后来便一直没有机会说。

我们若发现太迟了,某件事永远无法说无法做的时候,实在是一个悲剧。汤姆士·卡莱尔虽然很爱贞·卡莱尔;然而他个性倔强,容易发脾气,使她的一生都不觉得幸福。后来她突然死了。佛乐得(J. A. Froude)提到卡莱尔在丧妻之后的感受时说:“他检视她留下的文件、随笔、和日记,往事历历如绘浮现跟前。他每忆起亡妻生前在其不稳定的脾气下受苦时,长夜漫漫使他无法成眠。然而太迟了,由于懊悔他开始自责,他从来没有想到这事,现在陷于无助的忏悔之中……‘啊!’他再三地说,‘假使我能够再见到她一面,那怕只是五分钟,我也要让她知道我始终爱她。这是她永远不知道的,她永远不知道我爱她。’”我们说一句话或做一件事都有它的时机,机会一过,就永远无法补救了。

犹大不怀好意地抱怨说,香膏那么值钱,可以变卖来赒济穷人。但圣经上说:“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十五11)。赒济穷人是任何时候都能做的事。然而要向耶稣表现真诚的爱,必须在他被钉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之前表示。让我们记住,凡事必须立刻就做,因为许多时候机会永不回头,那时会因为坐失机会叫我们深深懊悔。

除灭证据的计划(十二9-11

犹太领袖觉得无法再容忍。撒都该人更是坐立不安,祭司们都属于这一派人,他们受到双重的威胁。

第一,自政治观点而论,他们受到威胁。前面说过撒都该人是富裕的贵族阶层,他们通敌卖国,与罗马政府合作无间。他们主要的目的是维护本身的财富和生活享受。只要他们能维持统治的地位,就极乐意和罗马政府合作。罗马帝国给予它的臣属国家相当宽大的自由。一般而论,在罗马总督监督之下,容许地方自治。不过若稍有暴动事件发生,罗马则会施加铁腕镇压,而负责维持良好秩序和安定的官员则立即受到免职处分。撒都该人认为耶稣可能是一个反动分子,他已经深获民心,或许企图发动暴乱事件。气氛十分紧张,撒都该人计划除灭耶稣免得贻患无穷,殃及他们安定的地位和权柄。

第二,自神学观点而论,撒都该人也难以忍受。撒都该人不像法利赛人,他们不相信死人复活的事。如今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使他们感到头痛。除非采取适当行动,否则他们的权力基础、影响、和教训都站不住脚。

因此他们计划把拉撒路这个证据先行除灭。伍德(H. G. Wood)说,在达尔文(Charles Darwin)公开提出造化论时,有两位老妇人说:“我们绝不相信人是猴子变的,如果真是如此,也得设法隐瞒!”一个人若为了维护本身的地位,设法除灭威胁到他的证据,换句话说,就是明知说谎却用不诚实的手段来支持自己。

撒都该人决定压抑真理,以巩固本身的地位。对许多人而言,追求本身的利益乃是生命中最强有力的行为动机。许多能够生产更廉价产品的新发现,却未见生产较低廉的产品,原因是这样对其他产品构成威胁,他们的专利权因此就被人收购。可见自私自利的心理能左右政策和行为。

为了维护本身的地位和影响力,祭司们和撒都该人计划除灭真理的证据。人若为了怕真理影响个人的声望和利益而出此下策,也未免太可悲了。

迎接王者(Ⅰ)(十二12-19

逾越节,五旬节,及住棚节为犹太人的三大节期,犹太男子必须上耶路撒冷过节,因此圣城往往挤满了来自各方的人。不论犹太人住在那里,他们总盼望有机会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迄至今日,在国外居住的犹太人在逾越节这天总会说:“今年在这里过;明年则要在耶路撒冷过节。”

每年到这时节,耶路撒冷和附近的村庄都很拥挤。据某次统计,逾越节宰杀的羊,多达廿五万六千只。若按至少十个人分食一只计算,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人口,大约为二百七十万人。这个数字或有夸张之嫌,但至少我们知道在那里过节的人是何其多了。

消息传开了,说那曾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耶稣,现在正在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我们看见两队人马,其中一批是伴随耶稣自伯大尼来耶路撒冷的;另一批人则是从耶路撒冷汹涌而来寻找耶稣的。这两批人后面必然还跟着大批人群,形成了两个海潮般的人群。耶稣是骑着驴驹的,群众迎接他就像是一位征服者。犹太当局的使者看见如此热烈的欢迎场面,一时束手无措,因为在耶稣背后还跟着一大堆人,无从下手。这件事非常重要,让我们仔细看看它所含的意义。

(一)群众当中有人是来看热闹的,这点没有疑问。因为传闻耶稣这个人曾使死人复活,因此许多人出来看这位耸人听闻的人物。而耸人听闻的事总是能够一时吸引许多人的好奇,但这种情况不会历久不衰。结果那一天抱着好奇的眼光来看耶稣的人,在一个礼拜之后,喊着要钉死耶稣。

(二)群众当中有些人把耶稣当作征服者看待。事实上,这是整个热情迎接场面的主要气氛。他们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上希伯来话和散那的意思就是“现在拯救!”因此,群众的呼喊就像是说:“ 神拯救吾王!”

群众向耶稣欢呼所用的词句是很光辉的。他们引述诗篇一一八篇廿五至廿六节。这首诗常会使人联想到许多别的诗句。这是诗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同类诗当中的最后一篇,这一组诗篇通常称为Hallel。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赞美 神!因此这些诗篇均属赞美诗。是每一个犹太男孩子最初必须背诵的部分经文;在圣殿每逢有赞美和感恩的活动都会吟唱这些诗章。此外,它也是逾越节仪式的主要部分。这首诗篇特别与住棚节的仪式有密切关系。在那节期,敬拜者带着一束由棕叶、桃金娘、和柳条捆成的植物叫作lulabs的,每天带到圣殿。节期中他们每天绕着燔祭的大祭坛游行──前六天每天绕行一次,第七天绕行七次──游行时他们就吟唱这篇诗,特别是这两节。其实,这首诗是犹太人自巴比伦释放回国重获敬拜自由,在尼希米领导下重建耶路撒冷和墙垣后为第一次欢度住棚节特别写作的(尼八14-18)。一般人都知道──这首诗是在很特殊的场合吟唱的。

再说,这首诗亦即是征服者的诗篇。举例来说,马加比夺回由叙利亚统治了一百多年的亚克拉(Acra)凯旋归来时,耶路撒冷的群众就是吟唱此诗欢迎他。无疑的,群众向耶稣吟唱此诗时,他们是把他当作 神所膏立的弥赛亚,解救者,和将要来的那一位。他们把他当作征服者。对他们来说,号角一向,耶稣率领犹太人推翻罗马政权和征服世界,只是时间问题,迟早他们会获胜的。耶稣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群众的欢呼声不断地传入他的耳朵──他一定很伤心,因为他不愿作众人所期望他担任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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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约翰福音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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